为进一步加强生物医学研究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学生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丰富其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与实验室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入本中心开展实验的全体学生。
第二条 制度体系与责任落实
(一)生物医学研究中心负责实验室技术安全与环境保护制度的建立与监督执行,宣传教育内容的组织,考试体系的建设。
(二)在新生进入实验室之前,项目负责人负责对项目组学生开展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养其基本实验技能,同时组织学习生物医学研究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和细则,项目负责人须初步核实其准入资格。
(三)由生物医学研究中心负责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落实。对所有参加准入考试的学生给予三次准入考试机会,第一次考试不通过者,线下主动学习一个月后才能申请考试,两次考试不通过者,线下主动学习三个月后才能再次申请考试。三次考试不通过者,取消其准入资格。每一项项目不得准入超过5名在校大学生。寒暑假期间不举办准入考试。对违反安全准入制度的学生与项目负责人,将取消其实验室准入资格,如因没有遵守准入制度而导致安全与环境保护事故发生者,由其项目负责人承担所有责任。
第三条 教育内容
(一)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
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生物医学研究中心安全、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处置常识;
(三)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四条 教育方式
(一)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教育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线下学习;
(二)生物医学研究中心举行实验室安全与基本理论知识笔试考试;
(三)生物医学研究中心举行实验室安全管理与规范操作培训。
第五条 取得准入资格的条件与流程
1.项目负责人组织线下实验室基本知识学习;
2.填写生物医学研究中心项目准入申请表;
3.参加实验室准入考试,并成绩合格;
4.参加实验室管理与规范操作培训;
5.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获得准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