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生物医学研究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来本中心做研究的师生员工的实验室安全与环保责任意识,丰富其安全与环保知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与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入本中心实验室学习、研究和工作的教师和学生。
第二条 制度体系与责任落实
(一)生物医学研究中心负责实验室安全相关制度的建立与监督执行,负责组织本中心层面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
(二)在新生进入实验室之前,其拟加入团队的项目负责人需要向生物医学研究中心递交《生物医学研究中心项目准入申请单》(钉钉OA申请),每一项项目准入人数不得超过5名在校学生。项目负责人负责对项目组学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培养其基本实验技能,同时组织其学习生物医学研究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和细则,项目负责人须初步核实其准入资格。
(三)由生物医学研究中心负责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落实。中心每月会定期举行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寒暑假期间除外)。对所有参加准入考试的学生原则上给予三次准入考试机会,第一次考试不通过者,线下主动学习一个月后才能申请考试,两次考试不通过者,线下主动学习三个月后才能再次申请考试。三次考试不通过者,原则上取消其再次参加准入考试的资格。对违反安全准入制度的学生与项目负责人,将取消其实验室准入资格,如因没有遵守准入制度而导致安全与环保事故发生者,由该项目负责人及肇事者本人共同承担一切责任。
(四)凡发生下列任何一种舞弊行为,试卷作零分处理,取消其3次准入考试资格;若为已准入的研究人员,取消其实验资格。
①带小抄;
②左顾右盼、交头接耳;
③有严重窃取、泄露试题行为;
④阅卷人更改答案。
(五)完成项目组及本中心各项培训,本中心批准进入实验室的人员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不允许进入实验室,否则将追究实验人员及其所属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条 教育及培训内容
(一)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保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和本中心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生物医学研究中心安全、环保及废弃物处置常识;
(三)实验室危险源辨识、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
第四条 教育方式
(一)实验室安全与环保教育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其团队成员线下学习;
(二)生物医学研究中心举行实验室安全与基本理论知识笔试;
(三)生物医学研究中心举行实验室安全管理与规范操作培训。
第五条 取得准入资格的条件与流程
(一) 教师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已通过钉钉OA填写《生物医学研究中心项目准入申请单》。
2. 已认真学习各级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
3. 已参加本中心组织的实验室安全培训。
4. 已掌握本中心实验室危险源种类、储存量、理化危险特性及相关应急处置措施。
5. 已与本中心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 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已由项目负责人通过钉钉OA填写《生物医学研究中心项目准入申请单》;
2. 已认真学习项目组、本中心及学校有关各项实验室管理制度和要求;
3. 已参加本中心组织的实验室准入考试,并成绩合格(≥70分,一般情况下通过率控制在50%);
4. 已参加本中心组织的新进实验人员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实验室管理与规范操作培训;
5. 已掌握本中心实验室危险源种类、储存量、理化危险特性以及相关应急处置措施
6. 已与项目负责人及本中心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六条 相关人员满足相应准入条件后,应向本中心提交《生物医学研究中心实验室安全准入报告》(详见附件 1-2),经本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其他说明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生物医学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2.原《湖南医药学院生物医学研究中心安全准入制度》自动废除。
生物医学研究中心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