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校激光共聚焦显微镜规范、安全、高效使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面向对象
本设备优先面向我校及附属医院师生,对湖南省及相邻省份各高校和科研机构开放。
二、操作人员
该仪器价格昂贵,操作复杂,原则上只有生物医学研究中心仪器管理员可操作。
三、预约制度
1.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预约时间:请至少提前两天与仪器管理员联系,约定拍摄时间,并通过钉钉OA(生物医学研究中心大型仪器预约)审批(校内实验人员)或签订激光共聚焦显微镜检测委托协议书(校外实验人员);原则上实验人员每天预约不能超过3小时,原则上同一课题组实验人员不能连天预约。
3. 按预约使用:预约人因突发情况应及时与仪器管理员联系,迟到超过30分钟且未提前与管理员联系者,将计入实际开机时间,并进行结算。
4. 变更预约:预约人若因故需要变更预约,须至少提前1天与仪器管理员联系,及时调整。预约后未使用且未按要求取消预约者,停止其所在课题组预约资格一个月。
四、收费制度
校内人员暂不收费,校外人员收费暂按照《LSM980共聚焦显微检测委托协议书》规定开机费300元+300元/时。后续待《湖南医药学院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湖南医药学院分析测试平台收费标准》两个制度出台后,按照以上制度执行。
五、数据储存与拷贝
为防止病毒入侵,保存的数据只能用本仪器专用格式化U盘进行拷贝。禁止使用私人U盘等其它工具转移数据,违者,停止其所在课题组预约资格三个月。
六、样品要求
送样人员需要确保所有上机样品质量,并提交《湖南医药学院生物医学研究中心样品登记表(激光共聚焦显微镜)》(见下方附表)纸质版,若因样品质量不达标影响拍摄,自行负责。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湖南医药学院生物医学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生物医学研究中心
2023年5月8日
湖南医药学院生物医学研究中心
样品登记表(激光共聚焦显微镜)
用 户 信 息 |
单位(院系) |
|
项目名称、类别及编号 |
|
送样人 |
|
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 |
|
经费负责人(导师) |
|
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 |
|
特别提示:送交此表格时,经费负责人务必签字。 经费负责人/送样人签字: |
样品信息 |
样品来源及数量 |
|
荧光染料 |
|
激发波长 |
405nm 445nm 488nm 543nm 594nm 639nm |
物镜倍率 |
10X 20X 40X 63X |
实验目的及要求 |
|
检测后样品处置 |
送样人取走 中心处理 |
中心填写 |
接样人 |
|
实验开始和结束时间 |
|
应收检测费用 |
|
结果提交日期 |
|
温馨提示: 1.如果样本可以用其他荧光显微镜拍摄,不建议使用共聚焦显微镜拍摄。 2.送样前,务必使用荧光显微镜观察制片效果,确保所有上机样品质量。 3.本表请打印一式两份,中心一份,送样人一份。 |